行政會完成討論《產假報酬補貼制度》行政法規草案。因應第九/二〇二六號法律《修改第七/二〇〇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將有薪產假由原來七十日調升至九十日,特區政府制訂《產假報酬補貼制度》行政法規,透過發放恆常性的產假報酬補貼,以持續減輕中小企業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壓力,並推動構建和諧的勞動關係。該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今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預算資金充足
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表示,合資格僱主依法向於今年七月二十八日及之後分娩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產假報酬後,可於指定期間內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最多可獲發相等於僱員二十日基本報酬的補貼。
另方面,現行第三十四/二〇二四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訂定的十四日補貼會繼續生效至本年年底,為此,針對今年七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出現分娩等情況,合資格僱主可同時申領最多三十四日的產假報酬補貼。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出現分娩等情況,僱主可繼續按本行政法規的規定獲發放二十日補貼。
勞工局長陳元童表示,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至今年六月三十日期間實施的臨時補貼計劃,累計收到一百五十七宗申請,涉及發放金額約一百五十二萬澳門元。新行政法規於生效後,預計截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約有一百宗申請,涉及補貼金額約一百萬澳門元,有關預算資金充足。